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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个人专利申请类型有哪些?

作者:宝鸡元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11 08:51:08

很多朋友都在问我记账报税可以自己做吗?一个人怎么做记账报税等问题,今天根据这个问题做一个解读。创业补贴、创业保险等保障政策接连出现,现在的市场对创业者来说可以说是一片沃土,所以有很多人都选择自主创业,成立公司。但是公司成立初期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事项之一就是做账报税。众所周知,税务对一个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一旦出现税务异常企业就可能会面临罚款,同时企业的法人也可能受到“牵连”,但是企业成立初期是否需要聘请专业会计来记账报税呢?还是交给代理公司办理?记账报税当然是可以企业自己来的,但是并不是所有情况都适合自己来做,小编今天就为您分析一下常见代理记账报税情形。

首先是新成立的公司。往往处于筹建阶段,刚刚办好营业执照,短期内都不会开展业务。这类公司不想聘请或未及时聘请专职财务人员,往往会出于节约人工成本的考虑而选择由代理公司记账报税。而且有的公司成立就是找代理公司做的,这类公司往往都会选择同一家代理公司的记账报税打包服务。

另外,一些没有实际经营生产或者很少开展业务活动的公司,往往由于某些原因不能注销公司,一定要留着一个“空壳公司”,虽然这种公司可能只剩几个人员甚至只有一个法人了,但还是要按规定报税。显而易见的,交给代理公司处理就是一劳永逸。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做多套账,企业内部自己处理真实账务,另外把一部分有效票据交由代理记账公司记账,往往都是想要达到避税的目的。大多数公司的老板对于会计核算、税务处理的问题应该都不甚了解,但是把账务交给代理公司又不放心。毕竟代理记账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低价拉生意已经屡见不鲜。

代理公司一个人往往负责几百个账务,如果出现纳税申报错误,改起来麻烦事小,一旦造成异常就很可能对公司的信用造成影响。究其根本,无关是自己做还是找代理做都是求个安心,所以要不然就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度或者聘用专业人员,要不然就选择靠谱的、百人以上规模的大型代理公司。毕竟成立年限和员工人数都能看出代理公司的实力和信誉度。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那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一)未经宝鸡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部分企业存在这样的疑问“同一件商品上是否可以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今天商标代理公司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这一疑惑。

《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品(或服务)宝鸡商标注册。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也就是说《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对同一件商品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并没有作出不允许的禁止性规定。因此,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并且这种使用不违反商标法的立法精神,就应该是允许的。

在此商标代理公司小编提醒大家注意:同一件商品上分开使用两个注册商标,该情况与单个商标的使用情况相同,可以标注标记,也可不标;如在同一件商品上组合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两个商标要么都标注标记,要么都不标注标记;组合使用的商标不得使他人对组合后的商标标志产生误解,不能构成对他人商标权利的侵犯。

通常情况下,在一件商品上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往往以主、副商标的形式配合使用。即在主商标不变情况下,每推出一种新产品或新型号再另外使用一个商标。如今,不少生产经营者采用这种方式,以一件商标为主,在同种的不同系列商品上使用不同商标,从而细分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除为提升市场占有率之外,同一个商品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还能防止侵权行为。一件注册商标经过一段时间市场运作及广告宣传后,有了名气,为防止别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些企业主会在同一商品上再使用一件或几件注册商标,以实现品牌延伸,并可以防止被侵权。

无主商标是什么?看中一枚商标找不到商标持有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都会在商标群里询问,这是谁家的商标?可是有一种商标是真的找不到商标持有人,在行业内被称为无主商标,那么,现在A5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无主商标是什么?无主商标是什么:无主商标无主商标是指由于企业破产、解散、关闭或商标人死亡,在主管机关的宝鸡商标注册簿内仍然存在的注册商标。简而言之,无主商标就是没有商标持有人但仍合法的商标。

无主商标的三个特征:

1、无主商标依然是注册商标虽然无主商标没有了“主人”,但如果商标还在10年有效期内,那该商标依然是注册商标,受《商标法》保护。

2、无主商标没有商标持有人企业一旦破产、关闭或者商标持有人死亡,都会导致该商标成为无主商标。这是无主商标最根本的特征。

3、商标归属还未确定由于无主商标没有商标持有人,所以该类商标的归属权是尚未确定的,也没有人能对该类商标主张权利。

注意:无主商标不是闲置商标。无主商标和闲置商标的共同点是双方都还在10年有效期内,不同点是闲置商标依然有主,只是主人不使用该商标,而无主商标则是商标持有人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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